在线咨询
 
 
 
特别提示
----在买药前请先认准批号再购买,一般来说正规的医药保健产品在网站宣传产品时都会把批准文号,和一些认证公布在网站,以供大家查询。凡属国家认证批准的药品和保健食品都有批准文号,而这些批准文号都可到“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”网站中的数据查询中查询到的。具体查询方法大家可看查询方法中有图示。请首先进入“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”网站。 点击查看详细>>
名医推荐
·全国中医药皮肤病病研究临床治疗中心 梁海涛 主任医师
·陕西省皮肤病研究所 主任医师
曹忠明 教授
·辽宁省红十字皮肤病研究院
张水基 教授
· 解放军第三陆军医院皮肤科
蒋建军 主任医师
-
皮肤病患者饮食应注意什么?
----皮肤病大多数有皮疹。皮疹是“发”出来的,而有些食物又是 “发物”———含有异种蛋白质。当这种特殊的蛋白质被人体吸收后, 便会引起过敏反应,损害皮肤。所以,患皮肤病的人在服药期间或在 治疗后相当长一段时间,均应禁食带有剌激性的食物。否则,即使处 于稳定期的皮肤病,也会重新发作。

----有些皮肤病,如荨麻疹、神经性皮炎、瘙痒症、湿疹、脂溢性皮炎、过敏性皮炎等,其发病与某些食物有密切的关系。在发病期间或疾病治愈后的一段时间内,应限制或禁食鱼、虾、蟹等海腥 “发物”,以及禽类食品和葱、蒜、辣椒等刺激性食物。有些皮肤病 如疥疮、体癣、白癜风等,因与饮食无关不需忌口。

----但是,某些患者只对一、二种食物过敏,因此,不要对禁忌食物 的范围过大。患者可将吃进食物的种类和时间与症状发生的时间记录下来。若在进食后12~24小时发病,就为致敏食物。这样忌口就有针 对性,缩小了忌口的范围。日常生活中,常见一些人不管患了哪种皮 肤病,也不管自己对什么食物过敏,凡是所谓的“发物”,统统忌口。结果造成营养不良,影响了身体健康。即使是皮肤病患者对于禁忌的食物也并非永远忌口,一般待皮肤病稳定一段时间后,可尝试吃过敏食物,从小量开始,如无特殊反应,可逐渐增加量和次数。经过反复多次脱敏,一些人对原来过敏的食物,可以不再发生过敏反应。




 

 

您是本站第 位访客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2020198 国家中药保护证书编号:(2005)国药中保证字第232-2号
品种编号:ZYB2072002522-3 药品GMP证书编号:吉F0097 生产许可证号:吉HzZzy20010158
[后台统计][公告管理] 荨麻疹 技术支持:西安广告网